“你吃饭了吗,昨儿和女朋友分手了,很难过。”
“凤凰,老哥心很烦,你这丫头又睡着了吗?”
“每次都是这样,老哥在说话,你就睡觉,真是个瞌睡虫。”
睡了大半个小时的凤凰揉揉眼睛,打了个呵欠,重新打开笔记本,就看到了圣的留言,凤凰咬了咬下嘴唇,眼睛珠不停的乱转,分手?好好的这是要干嘛?
早在凤凰来到忆儿家的时候,她就给凤凰办了一张身份证,毕竟在俗世,没有身份证,做什么都是很麻烦的,虽然凤凰一点也不在乎这些。
身份证上的名字,姓是跟忆儿一样,复姓皇甫,皇甫紫烟,年龄是15岁,而忆儿的身份证每次更换,都是显示着18岁,这让紫烟十分不高兴,为什么自己才15岁,明明都好几千岁了,不过在忆儿苦口婆心的劝导下,才满脸不高兴的接受了这个所谓的身份证。
她现在再也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的精灵了,起码人类的生活已经让她渐渐的适应了,当然,她是不会吃人类的食物的。
看到圣的留言,她迅速的回复:我不吃饭的,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和那个女人分手就分手了,以后再找一个就是,不要难过了呀,不是还有我陪着你吗?
圣每次在饭点问她吃饭了吗,她都是说自己不吃饭的,可是圣仅仅认为这货是不按点吃饭,就这样,小小的误会美妙的存在了半年余。
圣也一直守在电脑旁边,见到之后立刻回复:还不吃饭,都几点了,过了饭点两个小时了,就不怕胃里不舒服吗?
不吃饭胃里会不舒服?为什么?这事紫烟没再问圣,而是转眼上百度搜索了一下,这才明白,原来人体内是有个胃的,盛食物用的,若是长时间不吃饭,会对胃产生伤害,紫烟摇摇头,自己有没有胃还两说呢,坚决不能吃人类的食物。
于是就跟圣说:没事的,我不怕。
圣回:美女都爱吃的,恨不得自己时时刻刻都在吃,你怎么就不喜欢吃东西呢,想成仙呐?
紫烟再次疑惑了,都爱吃,难道人类的食物真的那么好吗?
好吃不好吃,试试就知道!
风风火火的也不回圣,直接拿了钱包跑到楼下的小饭馆,学着别人叫了一份鱼香肉丝盖饭,等了没几分钟,一盘热腾腾的盖饭端了上来。
因为她从来没吃过东西,所以筷子自然是不会用的,幸好服务员给她端饭的时候还带来了一个勺子,聪明如斯的她,拿起勺子,舀了一勺米饭,上面还带着两根胡萝卜丝,先是闻了闻,感觉很香,于是尝试似的将饭放入到了自己的小嘴里。
这味道,真香!好吃,原来这就是饭的味道,紫烟从未食过人间烟火,初次尝到这样的饭,自然是欣喜不已,要知道外面做的盖饭,为了提升菜的味道,会使用很多调味剂,这样饭菜的味道就会让人很喜欢吃。
眯着眼,一口一口享受这美味,其实她不知道,这只是中华膳食中最普通的饭罢了,真要论好吃,自然是那些大厨的手艺了,那才是真正的色香味俱全,还有丰富的营养,岂是这种小饭店的普通饭食所能比拟的呢?
不过紫烟依旧喜欢的紧,而这道鱼香肉丝也将是她最喜欢的菜类之一。
吃完了那一大份鱼香肉丝盖饭,她意犹未尽的摸摸小肚子,原来吃的东西会在肚子里呀,不过她就算知道吃的东西会经过排便排出去,可是会不会对自己身体的灵气有伤害呢,因为害怕这一点,她干脆就用灵力直接将吃下去的食物全部消解了。
合着她的一顿饭,只是解了个嘴馋罢了。
吃的东西几乎家家都有,也就像忆儿家这样的精灵,才会是厨房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