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家中捣药的宋如玉手一抖,突然变了脸色(少爷,我只是个妞74章节手打)!
“妈呀!我居然手贱的在那纸上多加了一句话!”那还是她读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室友开玩笑随口说的:“秋日赏菊正适宜,明天我们去公园赏菊花吧!”大家纷纷点头说好,那混蛋紧接着却是不怀好意的来上一句:“是植物的那种喔——”
正沉迷于*同人的室友们立即哄笑开了,说什么“你想赏旁的菊花也是赏不到的……”“不如姐给根黄瓜你啃啃。”还有人真的买来了几根黄瓜,最后全都切片贴脸了,边做着美容还一边怪叫“黄瓜更比菊花好……”
打那以后,看到有人泡菊花茶喝,大家就会挤眉弄眼的,一脸猥琐。
宋如玉抚额。
那群腐女!害死她了!
现在要怎么办?那些酸腐书生不会看出来吧?应该……不会吧?看林思贤就是一副禁欲的面孔,他的朋友……应该是差不多的一类人……
宋如玉心里没底,思想开小差中没注意小炉子上的药熬过头了,房间里飘散着一股焦糊的味道,就连远在前边厢房的狼毫都闻到了,吓得他一把扔了书本,急匆匆地赶了过来,闯进门劈头盖脸的就问:“怎么了?”视线却如鹰隼般在房间里快速扫视一圈,没发现异状,就又直勾勾地盯着宋如玉,一脸阴沉。
宋如玉正手忙脚乱地熄火顺便拿湿手巾裹着药罐手柄将罐子挪到地上,不想还是被烫了一下,慌得她差点没将炉子一脚踹翻。
狼毫看不过眼,三两下熄了炉火,伸手拎着她的衣领一把将她提到面前,又捉了她的手看,发现那嫩白左手的小指外沿红彤彤的,显见是烫得狠了。
他毫不犹豫的将她拖到门外,来到院子中距离屋墙角不过十步远的一口大缸前,将她的左手泡到水中。屋外一般都备有两三个这样的大水缸,盛满了水,是为防火用的。
“右手可有烫着?”狼毫语气不太好的问。
宋如玉赶紧摇头,“没有没有,就不小心烫了左手。”说着还伸出自己的右手让他检查。
入眼是嫩白的小手,手指纤细,指节圆滑,指甲是水润的粉色,修剪得十分妥帖平整,指尖微黄,是常年接触药物所致。
可是,这纤美瘦弱的手形,跟自己的手一比——
狼毫眸光微闪,手指似是无意的滑开,将对方左手袖子扯高了些许,露出一截皓腕,凝脂如玉,惊得他心跳快了几许。
象是要急切逃开般,他收回手,猛地退后一步。
“怎么了?吓成这样!我都说了没事,过两天就好了。”宋如玉以为他被那一小块烫伤吓着了,浑不在意地说,“我那里有烫伤药膏,涂抹上好得很快的,你无须担心。”
狼毫眨眨眼,扯出一个笑容,“没事就好,只是,下一次熬药的时候记得看好火,千万别再开小差了(少爷,我只是个妞第七十四章误会内容)。”虽说这个荒置了多年的小厨房处于萱庭西北角比较僻静的角落,离主屋有一段距离,外人轻易不会走到这里来,很适合给小玉在这里捣鼓药材,可是也得防着万一起火了烧掉公子喜爱的竹林。
宋如玉一脸严肃的点头,“我知道了,以后一定会注意的!”
这地方是才刚收拾出来的,之前想说将药房设在厢房,就在自己的卧室旁边,只是院子中人来人往的,药材通过院门搬进搬出又很是不方便,熬药的时候那味道更是影响众人嗅觉,墨彩便亲自去书院征询了公子的意见又求得老太太同意,将萱庭后边院子靠围墙处这一排三间小屋给了自己使用,又重新打开封锁了几年的边角小门,方便药材进出。角门大铜锁的钥匙只有两把,一把墨彩保管,一把自己背着。平时这角门都是紧闭锁上的,以免某些心思不良的丫鬟瞅准空子钻进来骚扰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