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李峰把“接风宴”闹得不愉快,但张国英还是不敢得罪他。就在李峰后脚刚刚踏进兵营的大门,后面就有县政府的人把酒菜送到兵营里。
“我替我的弟兄们,向张县长道谢!但也转告他,今天的事情我日后会向他解释清楚。”李峰对那些送酒菜的人说。
县政府的人离开之后,李峰招呼弟兄们:“弟兄们!今天县长大人给我们送来了好酒好菜,大家放开肚子好好的吃吧!”
厨房早已烧好饭,县政府送来的菜被端上桌,虽然那么多人用餐,当酒菜的话数量有些不足,但用来当饭菜,还是足够七百多名弟兄好好的吃上一顿。
官兵们放开肚皮美美的大吃一顿。那些原团防队员,平日里能吃上一顿饱饭就很不错了,又曾何时见到如此之多的美味佳肴?再加上李峰带来的粮食都是上好大米,煮出来的饭香软可口。那些团防队员们都吃得满头大汗赞口不绝。
吃完晚餐,郭伟和罗勇他们才对弟兄们说起这些酒菜的来龙去脉。听说李峰不愿接受县长的“接风宴”,迫使县长把酒菜送来一事,弟兄们都十分感动。
不过在饭后李峰却宣布了军纪军规,其中军纪十五条如下:
第一:投敌叛变者,通敌者,泄露情报者,杀!
第二:不听从指挥者,战场抗命者,杀!
第三:战场当逃兵者,杀!
第四:奸淫妇女者,杀!
第五:抢夺百姓财物,伤害无辜百姓者,杀!
第六:在兵营内不得酗酒闹事,若有违反者,处四十鞭,并开除军职。若是在战时违反该项规定,杀!
第七: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兵营者,或是外出没有请假者,请假逾期未归者,处二十鞭,关禁闭三日。
第八:战场缴获要上缴,私自藏匿者处二十鞭,关禁闭三日。
第九:同百姓争执者,处二十鞭,关禁闭三日。
第十:借百姓东西不归还者,勒令归还,并处二十鞭,关禁闭三日。
第十一:损坏百姓财物者,损坏百姓庄稼者,扣除军饷赔偿。若是故意损坏者,处二十鞭并开除军职。
第十二:不许调戏妇女,违反者处二十鞭,关禁闭三日。
第十三:必须完成训练任务,如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完成训练任务者,体罚,不许吃饭。若是情节严重者,处二十鞭,关禁闭三日。
第十四:集结时迟到者,体罚。若情节严重者,处二十鞭,关禁闭三日。
第十五:平日里熄灯之后必须睡觉,若有影响他人者,处十鞭,关禁闭一日。
一连五个“杀”,令所有人都心惊胆战。但李峰很和悦的说:“只要不违反军纪,我不会处罚任何一位兄弟!”
李峰看出来有人脸上表现出不满的神色,他顿了顿,厉声道:“有人也许觉得我的军纪过于苛刻,但没有铁的纪律,就没有一支铁军!至于为何要对老百姓那么好?你们的父母来自百姓;我们的兄弟姐妹是百姓!你们的衣食来自老百姓,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当中每一个人,原来都是老百姓!所以我们必须爱护百姓,帮助百姓,保护百姓!”
环视了一圈,见没有人再提出异议,李峰又说:“如果有谁受不了的话,现在提出来,我可以马上让他离开!有没有人要离开的?”
见没有人表示离开,李峰点了点头:“很好!看样子大家都是好汉!今后务必严格执行军纪!若有违反者,我定不轻饶!”
接下来他又宣布了必须自觉遵守的基本条规:
第一:无条件服从不找任何借口。
第二:勇敢忠诚,不惧牺牲。
第三:仅有胆大还不够,需要心细,仔细观察细节,需要有勇有谋。
第四:士兵以长官为榜样,长官必须起到带头作用。
第五:荣誉感,争取立功。每一名士兵都要想着当将军。
第六:合作精神。军队不是一个人打仗,需要相互配合,为战友着想。
第七:只有第一没有第二,打仗只有胜利者和失败者。
第八:全力以赴,坚持到最后。
基本条规不仅需要大家遵守,而且需要思考。宣读完毕之后,李峰宣布自由活动,晚上十点准时熄灯睡觉。
次日一早,天还没有亮,李峰就让人吹响集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