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靠在姐姐的肩窝里,闻着她淡淡的发香,喃喃道:“什么叫相敬如宾?”
“就是……我对他好,他也对我好。”舒宛轻声道,又在心里默念,至少表面上要做到这样。
她过去期待的嫁人生活,是像她的爹娘一般,互相照顾,即便偶尔有小摩擦,也会彼此体谅对方,这些,她大概无法在程卿染身上期待吧?他看中的,只是她的颜色。
困意袭来,舒兰打了个哈欠,“大哥哥人很好,他一定会对姐姐好的……”渐渐闭上了眼睛。
舒宛自嘲地笑笑,见妹妹睡了,动作轻柔地将她放在旁边的枕头上,然后躺下,望着窗外漆黑的夜,久久无法入睡。
姐妹俩的谈话声终于消散了,萧琅翻个身,心头很是烦躁。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舒宛会嫁给程卿染,那个道貌岸然的小白脸!可他终究只是个外人,一个才十岁的孩子,根本没有立场劝阻这门亲事,况且舒宛明明知道程卿染的为人却还要嫁,恐怕是有必须嫁的理由吧?
都怪赵大郎,那个祸害!
萧琅恨恨地握了握拳,早知道,他就该毫不留情地杀了他的。明天吧,明天再找机会。
可惜,他再也没有机会对赵大郎下手了。
庙会次日晌午,里正见儿子迟迟没有回家,立即赶车去了镇子。他以为儿子是在窑子里厮混了一晚,没想到找遍整条街都没有打听到赵大郎的消息,正茫然摸不着头脑时,忽听有人说,孤山寺的僧人今早在后山发现一具被野狗咬的面目全非的尸体,主持正请了镇长张贴榜文请人认尸去呢。
里正听了,老脸刷的惨白一片,他知道那一定不是他的儿子,可他还是丢了魂似的随着看热闹的人流去了孤山寺,然后扒开拥挤的人群,走到了那具尸体前。他的目光,最先落到露在白布外面的那双布鞋上,他记得清清楚楚,昨天早上,他亲手将这双新鞋子递给了儿子,哪怕现在鞋面上染了血,他还是认了出来。
“儿啊,我的儿啊!”
年近五旬的里正踉跄着扑了上去,哀号之声令人唏嘘。
程府。
“老爷,那人的尸身被他老子领走了。”魏大低声禀报。
程卿染俊雅的面上没有任何变化,只道:“派人盯着那老头子的动静,他要是安安分分的,就不用理会,要是生了坏心思,直接动手。”
“是。”魏大领命退了出去,也只有这个时候,他才觉得老爷还是那个老爷,并没有因为身在乡下,就真的收掉了所有戾气。
舒展七月二十就要出发前往府城待考,所以舒家与程卿染商量之后,将小定的日子定在七月十六,吉日。
这一天,阳光普照,又有一丝清凉的风,是个绝佳的好日子。
秦家众人早早就赶了过来,连同帮忙的村人一起准备酒席,舒家宽敞的院子里整整摆了十张红木大桌,专门用来招待客人。
舒宛穿了一身大红色的喜庆绸衫,面带羞涩地坐在西次间的炕头,老夫人和两个儿媳妇在旁边陪她说话。一身粉裙的舒兰乖巧地坐在姐姐旁边,虽然听不懂大家在说什么,可姥姥、舅母脸上都带着暖暖的笑容,她就跟着喜悦起来,原来嫁人是这么好的喜庆事儿。再看看精心打扮过的姐姐,舒兰突然觉得,姐姐今天比什么时候都好看。
吉时一到,程卿染骑着高头大马,亲自带人送来了小定礼。
头一抬便是一双脖子上系着红绸的大雁,精神抖擞地被两个小厮抬着,一看就是得到精心看顾的。单单这对儿稀奇的大雁就引来了一阵阵喝彩,更不用说后面八抬红木大箱子了,虽然箱子是合着的,可只凭小厮们气喘吁吁的样子,就知道里面那是实打实的有料。
不过,不管这定礼多么令人唏嘘眼馋,大部分村人的目光,还是齐刷刷地落在俊美无双的程卿染身上,这么天仙似的人物,家里又那么有钱,舒家的大闺女还真是命好啊!
一个个大姑娘小媳妇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却只能目送送礼队伍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