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破案:我的眼睛能锁定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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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1章 永川江碎尸案(2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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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目的地之后,叶默让办案民警去联系了当地的一个村民做向导。

随后在蔡建龙和当地村民配合带路下,众人花了三十多分钟,才找到了当时蔡建龙发现神秘人的地点。

这座山在小马路旁,沿着斜坡就可以爬上去,山中树林十分茂密,根据村民所说,这里平日里基本上不会有人进去。

所以这个人能选择这个地点进行埋尸,应该对此处的地理环境十分了解。

很快,大家来到了蔡建龙所说的位置,虽然过去了一个星期左右,但现场明显还能见到被掘过的痕迹。

不仅如此,嫌疑人挖土时候留下的锄头还在。

叶默当即命人将现场封锁起来,随后立即进行仔细的侦查。

在这周围,叶默发现了很多杂乱的脚印,这些脚印都是来自同一个人的。

通过脚印,叶默可以大致了解到,此人穿的是应该一双马丁靴,或者登山靴。

因为鞋印呈现出独特的蜂巢结构,这在平常的鞋类之中是很少见的。

另外,嫌疑人的脚码大概在45左右,结合其一米八左右的身高,这一点就非常的契合。

可仅凭这些线索,还不足以认定,这里就是凶手曾经的一个埋尸地点。

因为凶手戴着手套,所以锄头上大概率是没有指纹的。

唯一能够证明的东西,就是那个黑色的巨大行李箱。

因为蔡建龙当时见到的行李箱,和证物室那个行李箱,几乎一模一样。

所以,结合一些实际情况,叶默开始仔细分析起来。

凶手应该是在九月十七号半夜这个时间段将被害人残忍杀害,被害人死亡之后,凶手开始对被害人尸体进行肢解,然而就在这个过程中,突然出现了意外,迫使他的分尸行为被中断,不仅如此,他还必须立即将尸体处理掉。

于是,凶手把尸块装进黑色塑料袋,然后再装进行李箱之中,趁着天色没亮,直接开车来到黄江镇这个偏僻的位置,准备挖个坑把尸体埋了。

但挖坑挖到一半,被赶来的蔡建龙发现。

见到自己的行为暴露,凶手一下子慌了神,他慌慌张张的拖着行李箱离开,然后找到一个没人的江边,直接连着行李箱一起给扔掉了。

证物室里的行李箱,重量为4.5kg,也就是九斤,加上被害人的尸体和内脏,至少有个一百二十斤左右。

所以,一个人想要拖着重达一百二十多斤的东西,在这山里行走,肯定是十分困难的。

加上行李箱之中,还有被害人的内脏等器官,这必然就有各种各样的内脏液体。

结合行李箱的不防水性,叶默认为,应该会有不少被害人的内脏液体从行李箱之中渗透出来。

因为嫌疑人在搬运行李箱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颠簸,而那个普通的黑色塑料袋,只是那种装垃圾的大型袋子,质量非常差,稍不注意就会漏水。

想到这里,叶默顿时眯起了眼睛,开始对周围的一切进行扫描分析。

他的眼睛能够将一切的细节全部收集,并且将其转化为数据。

很快,叶默发现了行李箱的拖痕。

于是,叶默沿着拖痕一路追踪。

见到叶默朝着山的另一边走去,张队长连忙追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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