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时尚芭莎的总负责会来住宿,孟朝歌第二天便亲自找人,可是没等她拉近关系,对方已经自发的送上了几分请帖。
男人模样清隽,一双狭长的丹凤眼透着几分邪佞,五颜六色的搭配,在他的身上却不显得突兀,倒是有几分时尚的美感。
孟朝歌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时尚的人。
“凌总编。”
“嫂子,你喊我名字就好,我叫凌虚。”
你虚?
孟朝歌的眼皮狠狠地颤了一下,看着眼前这张清隽的脸,一时间说不出他的全名,顿了顿,欲言又止,“你爸妈给你取名字的时候,考虑过你的未来吗?”
凌虚:“我是中m混血,我母亲非常喜欢华国的玄学文化,所以特地取了这个名字,有什么问题吗?”
凌虚对这个名字十分满意。
孟朝歌:……
问题是没什么问题,就是……
他开心就好。
不过拿到请帖,她心满意足。
倒是凌虚,视线总是在孟朝歌的身上打转,满脸好奇。
孟朝歌:???
被这样看着,让她觉得自己像是从动物园出来。
片刻,凌虚:“嫂子……”
“嗯?”
“你究竟看上宋什么?”
“???”
孟朝歌眼皮微微一抽,面对对方的疑惑,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
凌虚:“我和宋霁是同学,你知道,国外那样的地方,宋霁的长相,可以说是中外吃得开,可是那狗脾气……”
狗脾气?
孟朝歌的眼皮狠狠地颤了一下。
能从凌虚的嘴巴里说出狗脾气这话三个字,可见他们的关系可见一斑,可是听他这么说,孟朝歌的目光忍不住多了一丝疑惑——
“他脾气很差吗?”
“很好吗?”
凌虚终于露出了几分震惊。
这宋霁在他们圈子里是出了名的难搞,别说这么多年身边有女人了,就算是女导师,那面子都不给。
在他的印象里,这个男人应该孤独终老,可是怎么也没有想到,有一天,竟然看到宋霁公布有女朋友的事情。
对他而言,这简直是……
旷古绝今。
所以,这一次来华国负责时尚芭莎晚宴,他主动请缨亲自过来,就是为了一定要看看这盛名在外的孟朝歌究竟是何方人士。
不过现在一看……
他似乎明白了,为什么宋霁会心甘情愿的陷入爱河。
孟朝歌,绝对是他见过最完美的女神人设!
“不得不说,你拯救了世界。”
凌虚感叹一声,端起手里的一碗粥,朝着孟朝歌递了递,感叹道:“要知道,能驾驭宋霁的男人,在我们看来,就是神。”
神……
孟神。
孟朝歌唇角一抽,突然觉得,自己这娱乐圈的人设,是站稳了……
……
对于拿到请帖的秦秋,喜极而泣,一番祷告后边欢天喜地的去准备时尚芭莎的礼服,可是搜刮一圈,却得到了一个更尴尬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