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朝歌回到孟家的时候,家里头只有孟秋兰,或许还有在房间里睡觉的孟老爷子。
她一进门,就看见孟秋兰正坐在沙发上,打开着电视,但实际上的注意力全放在了她手上的杂志上,听见响动微微转过头去,看到是孟朝歌,下意识地就皱起了眉头。
这还是孟朝歌第一次和孟秋兰单独相处,对方的敌意也终于不加掩饰地冲着孟朝歌。
孟朝歌微微眯眼,对对方那种莫名的敌意和厌恶不加理会,低头换好鞋后径直就想上楼,却在迈步而上时,孟秋兰突然出声道:
“听说你在山旮旯拍了一个月的戏?”
孟朝歌顿住,挑了挑眉,转回头去,神情淡漠地看着孟秋兰。
孟秋兰此时也正把手上摊开的杂志合上,放到了茶几上,孟朝歌眼尖,一眼看到了杂志上方的字样和图片。
《金融财报》,选用的是宋霁的照片作为封面,照片上的男人面容冷峻,黝黑的瞳孔直直地看向镜头,仿佛能够透过封面看穿一切,睿智而清明。
孟朝歌面色稍稍一冷,从杂志的封面挪到了孟秋兰的面上。
而孟秋兰也顺着孟朝歌的视线看到了杂志,随即扯出一抹嘲讽的笑来。
“怪不得你一进来,我就闻到了一股怪味。”说着,孟秋兰皱起鼻子,十分嫌弃地看着她,“难道在山旮旯待了一个月,你也沾染上了什么脏东西?”
孟朝歌这下真正地转过身子,淡然地看向她,看清她眼底的嫌恶。
这种找茬的借口真是既无聊又没有逻辑。
孟朝歌忍不住笑了声,“你的鼻子倒是灵,搁这么远也能闻到我身上的味道,你让我想起宋霁他……”
说到这顿了顿,眉头有些纠结地皱了皱。
果不其然,对方一听立即扬起眉头,咄咄逼人地问道:“想起什么?!”
孟朝歌移在扶手边,慢条斯理道:“也没有什么,就是我在山旮旯的时候,宋霁也来了,而在那个山旮旯有一户人家刚好养了一条狗,那条狗吧,鼻子也挺灵的,都没见着宋霁人,远远就能闻到宋霁的味道,使劲儿地想要凑上去,要不是那户人家刚好也在,不然,宋霁和我都不得不被那条狗给留在那里,走也走不掉了。”
说着,她还一副怪怀念的模样,一边说着嘴角含笑地摇了摇头,瞥到孟秋兰的脸色,又不紧不慢地添上一句,“这么看来,你和那条狗,倒还挺像的,或许,你和它也挺投缘。”
既含沙射影了孟秋兰,又明里暗里地秀了一波她和宋霁的亲密,果不其然随着孟朝歌每句话的落下,孟秋兰的脸色就越难看一分。
孟秋兰没忍住,脸色难看呵道:“你说谁跟那条野狗配了?!”
“呀,这我可没说。”
孟朝歌惊讶地眨了眨眼睛,十分无辜地说道,“我说的是,你和那条狗,还挺像。”
“配不配这问题……”孟朝歌若有所思地默了默下巴,“终究是种族不同,也无法繁衍,估计狗主人是不会同意的吧。”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孟朝歌的神情十分认真,看不出一点玩笑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