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枪!开枪!”狄真军的一个士兵终于看见了冲上来的混成团士兵,慌忙大声喊叫着:“他们上来了!快起来开枪!”同时架起步枪,向下胡乱开了一枪。
此时混成团的突击队的队员们都是迅速的趴下,就近找掩护,藏到后面。就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掩蔽物的,也是先趴到地上,避免成为敌军的目标。
当狄真军的士兵们甩着头上的灰尘,双儿嗡嗡鸣响着站起来的时候,在山脚下的混成团士兵也开始了掩护射击。混杂在其间的狙击手们,则是将那些抬着身体,想要瞄准山坡上战友的敌军优先解决。
突击队的士兵不断的匍匐前进,慢慢的接近敌军的战壕。终于到了二十多米的时候,就抠开油纸封口,把炸弹拉着火,用力一甩,把炸弹扔到了战壕附近。那炸弹是圆的,只要扔到战壕的内侧斜坡上,就会滚进战壕里,所以掷弹手们都是用足了力道来扔。
宁肯扔到战壕的后面,也不能扔到战壕的外侧斜坡上,否则的话,要是让炸弹滚落回来,那些爆炸之后产生的破片会给他们带来相当的伤亡。
“轰”,“轰”的炸弹爆炸声响起,大多数是在战壕里爆炸的,只有几个是在山坡后面爆炸的。
“冲!”突击队长王全寿喊了一声,就第一个端着新型毛瑟冲了上去。他冲到战壕边沿的时候,里面爆炸产生的硝烟和尘土还没有散去。他也不敢在战壕边多呆,直接就跳了进去。
之后突击队的成员也是不断的跳到战壕里。他们用手枪不断的向躺在地上的人形物体开枪,不管是死的还是活的,都要先给一枪再说。
狄真军的人,基本都被炸弹四射的破片炸死炸伤了。但是总有漏网之鱼,黑狗子藏在一具同伴的尸体之后,其实也正是这个同伴挡住了所有的破片,而另一侧幸运的没有炸弹光顾,他才毫发无伤的活着。
黑狗子手里拿的也是和突击队一样的新型毛瑟手枪,不同的是,他的手枪是用的弹鼓供弹。他透过灰蒙蒙的烟雾,看到有人在接近,还有不时响起枪声和一闪一闪的枪口焰。他举起了手枪,瞄着来人的方向,等能看的清人了,就果断的开枪。
“啪”的一声枪响,走在王全寿前面的突击队员头猛地向后一甩,整个人就向后倒了过来。紧接着就是“咔”一声轻响。
王全寿赶紧上前一步,扶住前面战友的尸体,抬手就向枪声传来的方向开始射击。他不断的压着手腕扣动扳机,“啪”“啪”的枪声就像是好多支枪在同时射击一样响成了一片。
打了四五发之后才停了下来,向后喊道:“过去看看!”
一个突击队员越过他们,小心的猫着腰举枪向前搜索着,终于找到了在尸体后的另一具尸体,他被透体而过的毛瑟枪弹打死了,身上至少有三处创伤,可见王全寿的素质还是相当高的。
搜素的队员先是给两具尸体都在脑袋上补了一枪之后,才继续向前机警的警戒着,喊道:“打死了!”之后就作为尖兵,继续向前搜索前进了。
王全寿在走过被他打死的人时,蹲下来看了看,他拿起那支手枪,先把弹鼓退了下来,之后一拉枪机,一枚子弹掉了出来,他从地上将这颗哑弹捡起来,装进自己的口袋,之后就继续跟着队友的脚步,搜索前进。
“好!”老黑在后方用望远镜观察着,高兴的大叫道:“这突击队还真不错啊!要是能用上木柄手榴弹就更好了!”
在山坡北面的狄真,则是目瞪口呆,喃喃道:“这就被攻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