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被老爸抓差了,忙了一天,现在腰都直不起来)
女生都很难抵御珠宝的诱惑,即使是布尔玛这样的富家女也不例外——一次佩戴这么多最上等的珠宝首饰,即使是她,也不是等闲能做到的。
看到男朋友似乎恢复了精神,她也放心下来,跑到乐平面前:“乐平,你觉得这个样子怎么样?我想,等我跟你结婚的时候,就穿这一身首饰好了。”
“嗯,啊,非常好!”
乐平看了一下布尔玛的装扮,之后就又把注意力放到了那堆珠宝上。倒不是说布尔玛的装扮引不起他的兴趣,关键是那件泳衣实在有些破坏整体感觉,如果是配婚纱嘛……嗯,那就称得上美艳不可方物(看这个书的朋友有没有人玩暖暖的?)。
“乐平,你看什么呢?”
“我在看那把宝剑,还有那身盔甲,还有那个盾牌。”
“宝剑,盔甲,盾牌?”布尔玛莫名其妙。
“男人的浪漫嘛。”说着话,乐平也直接跑到近前,用这些东西,把自己武装了起来。
别的也就算了,拿到宝剑的时候,乐平又不由自主想起来特兰克斯。
“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你们男人喜欢这些东西。”布尔玛看着若有所思的男朋友,纳闷道。
“不奇怪,就好像我们无法理解你们为什么那么喜欢珠宝一样——好吧,我承认那很好看,不过如果单纯从‘好看’的角度来讲,我觉得人造的更好。”乐平一边回答布尔玛的疑问,一边拿起宝剑挥舞了几下。
“呃……”布尔玛愣了一下,想了想,失笑:“好像……还真是这样。好吧,等我结婚的时候,我就用人造首饰了。”
“我拿这剑到外面玩玩,可以吗?”
不知怎么的,乐平忽然有一种,体验一下剑客的想法,于是向布尔玛问道。
“那是我的,你应该问我才对。”布尔玛还没有答话,对面紫罗兰说话了——大约她也觉得那一堆死沉死沉的东西堆在身上有些难受,正一样样地摘下来,“本来是分给布尔玛的,不过之前我们俩打赌,我赢了,那把宝剑就归我了。”
“那么,借我玩一下,可以吗?”乐平只得又问。
“不可以!”紫罗兰老实不客气地上前来,把乐平身上的装备都扒了下来,“这可是黄金的,上面还镶着宝石,万一你要是见财起意,扣下一颗宝石,掰下一块黄金来,我找谁哭去?”
“我像是做那种事的人吗?”
“呃……这个……”紫罗兰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乐平,点点头,不等乐平发作,又续道:“别说,你还真不是这样的人——好吧,借给你玩几天。”说罢,把宝剑又扔了回去。
乐平一把接过:“不用几天,马上就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