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金手指[快穿]

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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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民国岁月(0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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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是收获的季节。

姜莱最近更是收获多多, 老房子卖掉以后, 他一直寄居在沈家。

前天, 在隔壁一条弄堂,他买下一座两层的小楼, 带三十平米的小院,房屋一楼占地面积一百八十平。

后天开始,新房子要简单翻修一下, 哥说了,住进去之前,一定要翻修一次。

未来是要住很久的,房子越结实越牢靠些更好。

院子内, 已经堆了不少砖头, 要加盖一层。

地基是打的结实,都是三层楼的地基, 不用担心。加高一层房子,他还要学哥家里一样, 有些地方需要改造。

学哥一样, 塞点钱给官员, 房契改成三层。

沈母在家中和儿媳聊天,说到姜莱, 这小子现在和自家很亲, 她也开始操心起他的婚事。

等房子弄好, 就要开始找人给他相看。

老高一家消失以后, 房子就这么空了下来, 后来有人住了进啦。沈清和几次探查,知道不是坏人,当初高家的房契他都收了起来。

现在住进来的人,是一位官员的姐姐家。官员的姐夫做了一点小生意 ,她姐姐也经营着一家颇有名气的旗袍店。请的大师傅,手艺精湛,不少名媛贵妇,都是她的旗袍店的客人。

昨天,官员的姐姐林秋芳,和她家隔壁的邻居说,旗袍店缺人手,想招几位打杂和学徒。

出门倒垃圾的曲彩霞听的真真的,很想去,不过她和隔壁的宋太太没有什么往来,也不好意思说。

她知道这条宽阔的弄堂,和一般的弄堂不一样,她们这住的邻居都是有钱人,不像她家是捡漏。误打误撞住进来的。

除了对面的许家人和另外几家人没有瞧不起自家,一部分人家都是瞧不起自家的,说是凤凰窝住进来一窝野.鸡。

住在这里也好,自家改善一次生活,吃点肉,也不会引起邻居们的注意。这里每顿做饭时,外面都飘散着肉香味,鱼香味,根本不知道是谁家在做肉鱼。

自家一个星期必会改善一次生活。

动了心思的曲彩霞,想着自己出去找家裁缝铺或者服装店找份工作,来了沪海两年多,她会基本的沪海话,简单聊天是没有问题。

吃完早饭,送走家里上班的和上学的,和婆婆说了一声,她一个人去到街上找工作。

街道上有传统的旗袍店,也有新式的洋服店,也有华西合并的时装店,既做旗袍又做洋服。

还有什么专卖衣服不做衣服的时装店。

她还是倾向于去那种口碑很好的服装店,既能做洋服又能做旗袍,当然那些师傅的手艺要足够好,她想学手艺,以后不再店里干了,也能回家自己接生意做。

每间店,她都走进去看看,问问。也悄悄的看看衣服的针脚,别的不懂,可是针脚细密还有一些简单的缝制技术,她还是能看的懂。

乡下女人大部分都是会自己做衣服做鞋子,能看懂是必然的。

曲彩霞进到一家会做洋服和旗袍的店铺:紫罗兰服装店。看了看玻璃窗上贴的招聘,迈腿走了进去,夫妻独处时,她也跟着丈夫学了很多字,会写会认。

“客人是做衣服还是买面料?”走进去,就有人招呼她。

曲彩霞还是不好意思,她只是想先看看,万一手艺不好,她可不会进。连连摆手,“我不买面料也不做衣服,我是看了你们贴的那个招聘进来的。”

虽然不想此时就说原因,可她面对问她的人,还是说了真话。

“只招学徒,你想试试吗?”

“我行吗?”

看着一件件精致华美的洋服,还有一件件优雅的旗袍,曲彩霞有点忍不住的想摸。

没有女人不喜欢一件件华美精致的衣服,她也不例外。看着那些试穿衣服的贵妇小姐,有那么短暂一瞬的羡慕。

“那要看你自己,喜欢就能行,不喜欢就是行也不行。”

不知道为什么,曲彩霞鬼使神差的说了一声,“我喜欢。”

之后就莫名其妙的成了紫罗兰服装店的学徒。

曲彩霞的学徒生涯就此开始,她不知道她真正被老板录取的原因是她会湘绣。她的湘绣的手艺是跟着老家一位老寡妇学的。

老寡妇以前是位绣娘,技术精湛的绣娘。她全部学完了那位老寡妇的绣艺,只是有些还需要不断的练习。让技术更加的熟练。

刚才在服装店,她展示过她拿手的技艺,精明的老板当然愿意她来做学徒。

能进紫罗兰服装店做学徒,曲彩霞还是很高兴。学徒就学徒,她打算都要学习。有一技在身,比没有技术在身要好。

她会刺绣,可是丈夫不许她多绣 ,说是会绣瞎眼睛,得不偿失。

在乡下时,刺绣也没有多帮助家里改善生活,加上她要做家务,带孩子,也没有多少时间绣花。

慢慢的手艺多少有点荒废。

从后天开始,曲彩霞也要开始上下班。

晚上,曲彩霞和公婆丈夫一说,沈清和第一个赞同,“蛮好,出去学学手艺也好,说不定以后能用的上。”

沈父也赞同,“彩霞的想法好,年轻人是要出去做做事情,再过一年小果儿也该去上学,家里有你娘就成。”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以后说不定还能给家里挣点油盐钱。”

沈母没有意见,家里两位能做主的男人都同意了,她也就不再有意见。

两个孩子光顾着啃骨头,也没有时间听大人们说事情。

姜莱的房子已经加盖加固好,只剩下刷白,还有改造几个地方,置办一些家具。年前是一定能住进去的,想到自己年纪轻轻也能置办下这份房产,心中有点小小的得意。

大半年的时间眨眼一瞬,转眼就是1937年五月,姜莱在沈母的张罗下,替他找了一位知书达理,性子温柔的女子叶兰为妻。

刚结婚半个月,正是甜蜜之时。

何老板最近也开始到处的处理在沪海的产业,他要带着一家老小去到海外。

作为他的司机,沈清和每天也是够累的,跟着何老板到处奔波。早上,第一眼看到老板就知道他没有睡好,精神萎靡不振,双眼红肿充血,“老板,您是不是生病了,要不要去看看大夫?”

“确实有些不舒服,时间还早,去看看大夫也好。”何老板揉揉眉心,难受的很,头晕脑胀,看人都有些模糊,走路也有点打晃,状态差到极致。

“老板要去哪间诊所?”很多富商都有自己相熟的大夫医生,何家也有,只是那位大夫住的地方和上班的地方离何府都有些远。

“就近找家还过得去的医生吧。”何老板难受的靠在座位上,此时也不一定要去找自家熟悉的医生。

“是,那我就就近找家诊所。”沈清和启动轿车,缓缓行驶,行驶到一条辅街,看到一家中医铺,回过头问,浑身不舒服的何老板,“老板,这家可以吗?”

迷糊的何老板,扭头看了一眼诊所,他已经发烧烧的有些严重,才短短的十分钟,他已经发起高烧。

“行,扶我进去。”沈清和下车扶起烧的迷迷糊糊的何老板,店铺坐堂的周红河,忙上前帮忙。

铺子刚开门没有多久,还没有需要看诊的病人,见到脸都烧红的何老板,赶紧迎上去。

“哟,怎么高烧的这么严重?”周红河摸摸何老板的额头,烫的吓人。

扶何老板坐在椅子上,沈清和拉过来一把椅子也坐在何老板身边,扶住他。

周红河熟练的把脉,检查,然后开方子,“小哥,要不你扶着这位先生进去临时病床上躺躺,我让伙计煎好药,送过来。”

“麻烦您了,周大夫。”

沈清和扶着何老板进到里面躺着。

看样子何老板今天没办法去工作,沈清和去到外面大街上的公用电话亭给何府报信,然后给公司也去了一个电话,告知他们老板今天不去公司,有事等吃晚饭的时候汇报。

他估计吃晚饭的时候,何老板的身体会稍稍好一点了。到时接接电话,说点事,是可以的。

在诊所,沈清和没啥事,等待中他闲的无聊,四处观看。

李博进到诊所,沈清和一眼就认出来,是他之前救过的那位倒霉鬼。

显然倒霉鬼也认出来了他,看向他的时候,眼睛闪烁了一下。显然不想见到沈清和,无意中还撞到一块儿,真是孽缘。

沈清和倒是大大方方的,也没有什么要回避的,对着倒霉鬼李博微微一笑,眼神眨几下。

搞的李博心脏扑通扑通的乱跳,不由得对着沈清和苦笑一下,心里苦啊。怎么就遇到这位了。

两人之间的眉眼官司,让周红河看了一个全,他不明白小李和今天扶着雇主来看病的这位小哥有什么关系。

沈清和离开后,送老板回家,他也在老板家里待着,没有老板的交代,他不敢离开。

直到下午四点,老板娘让他回去,他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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