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少贪欢:撩婚99天

墨春花

> 权少贪欢:撩婚99天 > 权少贪欢:撩婚99天目录

第833章 爱情这东西,不讲道理的(1 / 2)

上一章目 录

尽管时间线稍微有些模糊不清,但既然证据都已经摆在了眼前,那么安宁也不会再自欺欺人。

明摆着的,与南宫老爷子里应外合从九处逃离之前,陆越川就已经下定了决心,做出了选择。

当然,如果陆越川没有下定决心做出选择的话,他也不会跟南宫老爷子里应外合从九处逃出去了。

问题就在于……陆越川当时人都已经被软禁在了井号楼,他还是有这么大的能量,提前就联系到那个利益集团,决定了海雨晴的生死,并且将海雨晴的死这个罪名扣在她的脑袋上么?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安宁会感觉陆越川越发的可怕。尽管她一直都很清楚陆师爷的能耐有多大,但她还是忍不住轻轻的倒抽了一口凉气。

就在她们对陆越川还有信任,还很努力要挽回陆越川的时候,陆越川就已经如此狠心不留情的对她下了杀手。

真是……

有点让人心寒了。

在她们还想办法要挽回陆越川的时候,陆越川就已经对她们下了杀手。

所以挽回陆越川,从一开始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对么。

闭了闭狐狸眼儿,安宁将脑袋里乱七八糟的念头全部都抛了出去,她拿起那张照片,随意的扫了一眼,问,“你今天一定要来见我,就是因为杀害了海雨晴的凶手是陆越川的警卫员。你不确定陆越川跟我们的关系变成了怎样,你就是来确定这件事情的,对么?”

“不是确定,而是想要提醒你,陆越川有了问题,你不能再完全的信任他。可我好像又做了浪费时间的事情,陆越川背叛了权煜皇你们非常的清楚。也用不着我来提醒。”

“可至少你这样的行为让我确定了,你是可以被信任的。不是吗?”安宁微微一笑,“这件事情你已经确定了,你继续说。”

“没什么可说的了。凶手都已经找了出来,准确无误就是陆越川的警卫员。夫人,你是非常清楚警卫员的重要性。警卫员可是要比私人助理更亲密的存在哟。私人助理如果有问题,充其量也就是泄露主子的秘密罢了。但如果警卫员有问题,那么主子的安全,都成了一个隐患。所以……陆越川的警卫员是杀害了雨晴的凶手,他陆越川就脱不了干系。”

安宁点点头,“你能找出杀害海雨晴的凶手,厉害。”

九处不是揪不出这个人,而是根本没必要去调查真正的凶手。

凶手,不过就是一个拿钱办事的杀手罢了。找到了又能如何?更何况,按照他们当时的推测,这凶手杀害了海雨晴之后,为了斩草除根,杀手肯定也是要被灭口的。

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结果只找出一具尸体,那干嘛还要浪费时间和精力呢?

汪华啸能够顺藤摸瓜的把陆越川的警卫员给揪出来,是汪华啸的本事,更是汪华啸对海雨晴情根深种的表现。

为了能够让海雨晴死的明明白白,不至于含冤而死,汪华啸真的是把所有可能不可能的事情全部都做了。

明知道这条路是死路,可汪华啸还是要去调查。

安宁心中,是唯独佩服汪华啸的深情。

汪家的男人,果然每个都是非常深情的情种啊!

“反正现在陆越川也已经背叛了权五爷,那么也没有什么可犹豫的了。我亲自站出来指认陆越川就是买凶杀害雨晴的幕后黑手。当然了,我知道自己跟陆越川的差距有多大。我并不认为由我亲自出面指认陆越川,就真的可以给陆越川造成什么影响。但至少,我的亲自出面,再加上我跟雨晴的关系,我说的话,没有人会怀疑。就算不能把雨晴的死,直接定罪给陆越川,也总能把雨晴的死,和夫人你撇清干系。”

汪华啸头脑非常的清晰,“这边有我的亲自指认,再加上蒋大小姐的茶话会,双管齐下,我想雨晴的死,就再也不会跟夫人你牵扯上干系了。你认为呢?”

安宁点点头,“是个好办法。但我这边碍于某些原因,并不能让你这么做。”

汪华啸狠狠的拧起眉头,“为什么?”

“原因我不能告诉你。但时间不会等的太久,最多三五天,我这边就会有结果。到时候,我会通知你的。汪小少爷,只是多等几天而已,我这个杀人凶手都等的起,你又有什么等不及的呢?”安宁手指轻点着自己的太阳穴,“我现在不能让你直接站出去指认陆越川,我有我的原因。但你找到了陆越川的警卫员,这对我来说,也是意义非凡。”

至少,她有办法可以自证清白。这也就是大姐口中所说的,她必须要给自己留有一个后手的准备。

她之前还在苦恼,如果那封密电是陆越川用来混淆视线的,那么她该怎么办。现在好了,汪华啸主动送了她这么一份大礼,事儿都成了。

她现在没有了后顾之忧,再也不担心有谁拿这两桩命案冲她发难大做文章。这可真是让她大大的松了口气儿。心里边的底气,也十足了许多。

“夫人你客气了。汪权两家的关系刚刚破冰,替你做些也是应该的。再者说了,真正杀害雨晴的凶手,我绝不能让他逍遥法外,把这罪名脏水泼在你的身上。我知道我自己没什么本事,就是个有点小聪明的二世祖。但心爱的女人被人害死了,我如果连罪魁祸首都揪不出来,我也不算是个男人。”汪华啸语气非常平静,可他的表情却十分狰狞,“就算不能把陆越川拉下马,我也要溅他一身泥!”

汪华啸对海雨晴的一往情深,是毋庸置疑的。

上一章目 录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