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期间,明朝还发生过几点疑案,比如:妖书案!”
曹七七道:
“妖书案先后出现两次!”
“两次?”
“嗯”
曹七七肯定道: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妖书第一次出现,题为《忧危竑议》;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妖书第二次出现,题为《续忧危竑议》。
妖书案其实是发生于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由国本之争引起的谠争。这一案件虽然不了了之﹐却充分暴露出明末朝廷中谠争的激烈。
其中,第二次妖书案与伪楚王案、劫杠案共称“楚宗之乱”或“楚宗之争”。”
伪楚王案,是妖书案的前战。
曹七七道:
“伪楚王案,又称楚宗案、楚太子狱、楚太子案、楚世子狱,是明朝万历年间(1573年-1620年)发生的一起有关宗室身分的征治案件。在此案的审理中,又引发明廷的谠争。”
案件的起因:
隆庆五年(1571年),封藩于湖北武昌的楚愍王朱显榕的第三子、第八代楚王楚恭王朱英火佥(xiān)薨逝,在位二十年,遗腹宫人胡氏﹐得孪生子朱华奎﹑朱华壁,由王府内监郭纶照料。
(隆庆,是明朝第十二位皇帝明穆宗朱载坖的年号,使用时间为隆庆元年(公元1567年)至隆庆六年(公元1572年),明朝时期使用该年号一共6年。)
万历八年(1580年)明神宗封朱华奎始嗣王爵,即楚定王;朱华壁受封为宣化王。然而,对于楚王朱华奎的出身,楚府上下始终充满了怀疑。
当确定袭爵的时候,府内仪宾(郡主之夫婿)汪若泉曾奏称,华奎弟兄并非恭王所生,但当时没有引起重视,华奎因而得袭王爵。
朱华奎即位之时,年幼不能理事,由叔公武冈王朱显槐代理府事。朱显槐“习知其所名子状”,对华奎满腹怨气,“制缚宗仪,剥削宫眷寝园,置之绝地,凌逼加于太妃,受贿杀人,罪恶暴著”,“尽取先世所藏珍异宝货以去”。楚府之人“畏发往事”,尤其担心朱华奎的身世问题外传,因而始终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任由朱显槐盗取财物。后在湖广巡抚赵显的干预下,改由其族兄弟东安王朱显梡任宗理。从此怀疑朱华奎合法性的宗人渐渐“不复奉其约束”,楚府上下如同一盘散沙。朱华奎亲政后,对犯罪诸宗采取了严厉的惩戒,但手段缺乏通融,致使群宗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