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更天,浓密的夜刚刚褪去了些微的颜色,太白金星在西山明明灭灭的时候,安澜和楚阳就起床,吃过了饭,准备去洛城了。因为去洛城,至少要走两个时辰的路。而安澜为了能去县衙帮人打官司,所以,更是要赶早过去。
本来,安澜对楚阳坚持买回来的烈马能拉车是不抱希望的,以为就是养了一个脾气暴躁的漂亮大宠物,可是,当楚阳试着给马套上缰绳的时候,马居然没有反抗。于是。从昨天傍晚,楚阳就开始训练它拉车。马儿很有灵性,很乖巧,居然很配合的工作,拉车又稳又快。这让安澜大喜过望。
安澜和楚阳并排坐在马车上,听着马儿踢踢踏踏的声响,很是欢愉。
“楚阳,我发现你很厉害哦……没有想到这样的马儿居然能听你话。”
安澜由衷的称赞。
“青山是塞北的马。塞北风沙大,天寒地冻的,马都是在艰苦的环境里磨砺出来的,所以性子也是孤傲一些的,不肯轻易受人奴役的。如果是你只当它是工具,是畜生,那么它是宁死都不愿意被奴役的。相反,你要是尊重它,能让它感觉到你当它是朋友,它也是会尽心尽力,以命相托的。”
青山是楚阳给马儿取的名字。这些日子,都是楚阳在喂它,连砍柴的时候,都拉它一起去。楚阳很是喜欢它。
“不过是一匹马,也有那样深沉的感情吗?”
安澜半信不信。看着楚阳那样的深情,安澜很是不理解:“其实,马不过才几岁小孩儿的智力呢,不会懂那么多的……”
楚阳玩弄着手里的柳枝儿,摇了摇头:
“你是姑娘家,没有骑过马,是不知道的。马儿是最有灵性的了,它都懂得的。”
“哦……”
安澜不以为然的哦了一声。在她心里,最有感情的动物应该是自己家里的那只小狗吧。每回自己回家,它都跑过来蹭蹭她,窜到她腿上让她抱抱的。
“回头我也养一只狗,让家里有点生机吧。”安澜心里想着。
因为有了马车代步,这回两个人到洛城的时候,才是早上。先送了柴禾到悦来客栈,依旧赚到了九吊钱,恨得安澜又在心中臭骂那个管家。虽然如此,安澜仍旧笑嘻嘻的请求说,先把马车放在这儿,晚点来牵。虽然胖管家很是不满,但是,看着这么漂亮的小姑娘这样的温柔的祈求,也终于是答应了。
安澜和楚阳买了笔墨纸砚,又问衙门口旁边卖豆浆的大叔借了一个桌子和两把椅子,就放在卖豆浆的大叔旁边。
“我写什么呢?为民伸冤?不行,搞的我跟做什么慈善事业似的……”
安澜抿着嘴思索着,要题个什么字做幌子:“代写状纸?不行,跟街头那些代人写书信的就没区别了。”
安澜一边磨着墨,一边想着。真是感谢妈妈在自己小时候,在自己耍赖偷懒的的情况下,坚持把自己送到青少年宫学习书法啊,要不然,不认识繁体字,不会写繁体字,那在这个社会不会像文盲一样了吗?看起来,妈妈说的不错,多学了没有不好的,说不准哪天就用上了。至于这在异时空会用上,妈妈肯定做梦也想不到。
“代书……《代书万万岁》……不平则鸣!”安澜突然想起自己看过一个关于代书士的日剧,虽然那里面演员演的蹩脚,剧情白痴,但是,这个名字尚可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