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管你下次咋样?”紫苏白了他一眼,转身就走了,去晾晒野菊、花去了。
端王追了上去:“今晚,我想吃你亲手做的黄焖麂子肉,不知你可否为我下一次厨?”
“行,就看在你是英雄的份上,就为你下一次厨!”紫苏头也不抬,自顾自的晾晒着金黄色的野菊、花。
也罢,这辈子,就为他下一次厨吧!或许,从今往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她虽然不能答应嫁给他,然而她还是想要为他做点什么,不然的话,这辈子或许她会留下遗憾。
不能跟他在一起,对于她来说,这本身就是最大的遗憾。然而,为了可以过上平淡而幸福的小日子,她不能妥协,也不想妥协。
端王满意的点点头:“谢谢啦!”
她愿意做就好,做过一次,自然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甚至,这一辈子都会时不时的,为他下厨做一两道好菜。这也就意味着,他可以拥有她,可以跟她携手白头。
晚饭,异常的丰盛,一共有十个热菜六个小菜。其中,紫苏亲手做了三道拿手好菜。
端王吃得很尽兴,很开心,对饭菜的美味赞不绝口。吃过这么美味的饭菜,他对紫苏更加势在必得,更加的喜欢和赞赏。
这么聪慧睿智,又这么坚强善良的姑娘,这辈子如果他错过了,那么绝对是他今生最大的遗憾。为了这么一个天下无双的好姑娘,哪怕这辈子不纳妾,就她这么一个女人,他也是心甘情意的!
古语说的好,宁缺毋滥。好女人,有一个,其实就足够了!不够好的女人,不能心灵相通的女人,即便有一大堆,也会让人的心里无比的空虚。
第二天,端王不顾紫苏的白眼,依然留在了草堂。紫苏去哪里,他就跟到哪里。
紫苏生气了,就塞了一把锄头给端王:“好,既然这样,那么你就帮我收红薯吧!”
如今,正是红薯收获的季节。芭蕉园里,有一半的地,都种了红薯。今天,才开始收呢!正是农忙的时节,短工不好找,紫苏只好带着香梨和樱桃,以及树根几个,还有沈来辉和罗建明,一起下地收红薯。
端王一愣,继而哈哈大笑了起来:“好,我知道了,我会好好干的!”又对自己的几个侍卫道:“你们也去找把锄头,帮忙收红薯吧!”
他一共带了十个侍卫来,留下了三个侍卫在小石潭,保护余氏和上官毅的。因为如此,紫苏才敢把大部分的人都带走,只余下娘亲和弟弟,还有小泥巴以及潘康在家里。
侍卫队长连忙跟李大娘讨要锄头:“大娘,也请给我们几把锄头吧!”
李大娘看了看紫苏,见她点头,这才笑着应下。
芭蕉园里备用的锄头还有十来把,原本是给短工准备的,然而短工今天只请到了两个,农具房里锄头有的是。
端王跟在紫苏的身边,观察了一下她是如何挖红薯的,很快就找到了要领,也一板一眼的开始挖红薯。紫苏见他做得很不错,挖十来下,才会伤到一两个红薯,就放心的去割红薯藤去了。
一大片的红薯地,得先把红薯藤从根部割掉,才好挖红薯。
端王紧跟着紫苏的步伐,紫苏割哪里的红薯藤,他就挖哪里的红薯。他的动作很利索,基本上紫苏割到哪里,他差不多就会挖到哪里。
割完两垄地,紫苏直起腰身,由衷的赞许道:“嗯,很不错,如果你不当王爷了,做个农民的话,应该也饿不着你!”
得了夸奖,端王不禁跟个小孩一样,咧嘴笑了:“那是,我是谁?我可是天下第一聪明人!”
紫苏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瞧你这得意的样子,给点阳光就灿烂,给你三分颜色你就想要开染坊!”
上官沐风回到小石潭,听说端王被紫苏叫去地里挖红薯,不禁大吃一惊。
这孩子的胆子,可真大啊!端王是谁?那可是皇上的心头肉,在皇上的心里,可是把端王当做嫡亲的儿子来看待的。而且,绝对是那个最疼爱的!
要是让皇上知道了,他那么心疼的侄儿,竟然被紫苏如此的使唤,皇上的心里会怎么想呢?也不知道,会不会生紫苏的气,或者生他这个做爹的气?
上官沐风的心里很是忐忑难安。
余氏:“这也不能怪紫苏,是端王整天都跟着紫苏,紫苏去哪里他就跟到哪里,把紫苏给惹火了。于是,紫苏才这样使唤他的!”
上官沐风:“唉,话虽如此,然而这孩子的胆子,也确实太大了一点!”
沐浴更衣,吃过饭之后,上官沐风就赶紧去了芭蕉园。潘康给他带路。